19 January, 2018 12:28

高台研经(对照提问读经法)2018/1/20
我本完全
一、对照读经
申命记21,约伯记9,启示录4
二、对照提问
谁会说“我本完全”?约伯为什么说神不听他?我怎样听到主对我讲话?

启示录1
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,都是有福的,因为日期近了。……我约翰就是你们的弟兄,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、国度、忍耐里一同有份,为 神的道,并为给耶稣作的见证,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。当主日,我被圣灵感动,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如吹号,说: (启示录 1:3,9-10 和合本)

约伯记9
我虽有义,也不回答他,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。我若呼吁,他应允我;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。……我虽有义,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;我虽完全,我口必显我为弯曲。我本完全,不顾自己;我厌恶我的性命。善恶无分,都是一样;所以我说,完全人和恶人,他都灭绝。 (约伯记 9:15-16,20-22 和合本)

申命记21
“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,不知道是谁杀的,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,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,直量到四围的城邑,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,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、未曾负轭的母牛犊,……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;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拣选了他们侍奉他,奉耶和华的名祝福,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。那城的众长老,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,要在那山谷中,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,祷告(原文是回答)说:‘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;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。耶和华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。’这样,流血的罪必得赦免。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,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。” (申命记 21:1-3,5-9 和合本)

三、应用:
今天的焦点经文是:我虽有义,也不回答他,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。我若呼吁,他应允我;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。……我虽有义,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;我虽完全,我口必显我为弯曲。我本完全,不顾自己;我厌恶我的性命。善恶无分,都是一样;所以我说,完全人和恶人,他都灭绝。 (约伯记 9:15-16,20-22 和合本)

今天的经文,让我继续思考神本与人本的问题。“我本完全”,是人本的表现,因为看到自己完全的人,听不到神的话,离神很远。如果看到了神的伟大,就不会自以为完全了。约伯几次强调自己有义,自己完全,这也是事实,因为神从开始就知道约伯是完全人。既然如此,约伯说自己完全,有什么错呢?问题的关键是,这话神可以说,因为他是神,满有恩典与怜悯;但是,这话人自己不能说,说了对自己,对他人都没有益处。让自以为完全的人承认自己的罪,这是很难的!对照读使徒约翰,他说自己是弟兄,“ 在耶稣的患难、国度、忍耐里一同有份”。这是谦卑的表现。真正的谦卑,就是以神为神,以主为主,并且与耶稣一起经受患难,有神国度胸怀,心怀盼望,恒久忍耐。人不要再说自己能如何,而是安静听主的声音,让主的恩膏教导自己。使徒约翰说,“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,都是有福的,因为日期近了。”

最后看申命记,出了凶杀案,不能破获。神说不要用人的方法解决,而是用神的方法解决。他们在祭司利未人面前,由长老和审判官出面,说:“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;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。耶和华啊,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,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。”这就是尊主为大的解决之道。人非有信,不能进神的国;如果连这个信誉都没有,就更不要说其它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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