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神面前

高台研经(对照提问读经法)2023/1/30

在神面前

一、对照读经

出埃及记22,以西结书32,使徒行传23

二、

对照提问

大祭司为什么因保罗说了这句话而发怒,让人打保罗的嘴?对于神的话,我能接受什么,不能接受什么?

使徒行传23

【徒23:1】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,说:“弟兄们,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,直到今日。”

【徒23:2】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。

【徒23:3】保罗对他说:“你这粉饰的墙, 神要打你!你坐堂为的是按律法审问我,你竟违背律法,吩咐人打我吗?”

【徒23:4】站在旁边的人说:“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?”

【徒23:5】保罗说:“弟兄们,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。经上记着说:‘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’”

以西结书32

【结32:9】“我使你败亡的风声传到你所不认识的各国。那时,我必使多民的心因你愁烦。

【结32:10】我在许多国民和君王面前向你抡我的刀,国民就必因你惊奇,君王也必因你极其恐慌。在你仆倒的日子,他们各人为自己的性命时刻战兢。”

【结32:11】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巴比伦王的刀必临到你。

【结32:12】我必藉勇士的刀使你的众民仆倒,这勇士都是列国中强暴的;他们必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,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。

出埃及记22

【出22:28】“不可毁谤 神,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

【出22:29】“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,不可迟延。“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;

【出22:30】你牛羊头生的,也要这样,七天当跟着母,第八天要归给我。

三、应用

今天的焦点经文是:

【徒23:1】保罗定睛看着公会的人,说:“弟兄们,我在 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,直到今日。”

【徒23:2】大祭司亚拿尼亚就吩咐旁边站着的人打他的嘴。

保罗发自内心的一句话,却招来被掌嘴的后果。这是为什么?是保罗不能说在神面前,还是说不能凭着良心行事为人?这不都是好事吗?为什么大祭司不喜欢呢?保罗所说的,是自己一直以来坚持的,即使在他信耶稣之前,也是坚持同样的原则,只是那时候他没有圣灵,不认识耶稣,只知道律法,就只能按照律法行事。大祭司也是为了维护律法,却按自己的意思,让人打保罗。保罗指出,他言行不一,违背了律法。这时,大祭司的人又用律法来责备保罗。

【徒23:4】站在旁边的人说:“你辱骂 神的大祭司吗?”

【徒23:5】保罗说:“弟兄们,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。经上记着说:‘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’”

从上面的交锋来看,保罗强调的是自己与神的关系,强调自己的良心,并且持守律法。大祭司等人表面上遵行律法,实际上是随心所欲。他们对待神和神的话的态度决定了他们的在神面前的身份和地位。我在神面前的身份和地位怎么样?从今天的对照经文看,我凭自己的良心能不能接受下面的话,

【结32:12】我必藉勇士的刀使你的众民仆倒,这勇士都是列国中强暴的;他们必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,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。

神的作为,令人敬畏。他对埃及的惩罚,从人的角度不容易理解,如果我来到神面前,就看到神永恒的旨意是不变的。

再看摩西律法,看起来容易遵守,但以色列人还是做不到。这是为什么呢?

【出22:28】“不可毁谤 神,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

【出22:29】“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,不可迟延。“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;

【出22:30】你牛羊头生的,也要这样,七天当跟着母,第八天要归给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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